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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哈市全面禁烧秸秆 秸秆还田每亩补贴20元
2015-11-10 10:09:5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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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0日讯 哈市于近日下发了《哈尔滨市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到2017年,哈市将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实施方案为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的多个环节都设置了补贴方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

  秸秆“五化”废物变宝

  秸秆除了焚烧,还能有啥用处?《方案》提出,通过加工秸秆,可以实现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化和基料化五大利用方向。

  比如通过鼓励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利用秸秆积造有机肥等方式,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和耕地培肥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

  2017年全面禁烧

  实施方案提出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底,以城郊为重点,初步建立起农户、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三方风险共担、利益联结、均衡发展模式。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0%,利用秸秆828万吨。2016年,哈市各区、县(市)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建设,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2. 74%,利用秸秆1029万吨。2017年,哈市将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和利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全市综合利用率达到80. 24%,利用秸秆1316万吨。

  秸秆还田每亩补贴20元

  实施方案为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的多个环节都设置了补贴方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

  此外,玉米秸秆还田可在省深松整地补贴基础上,对深松整地并进行秸秆粉碎还田的每亩补贴20元,秸秆固化成型设备按设备购置价格的10%,对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城镇以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的用热经营业户和单位,每蒸吨一次性补贴1. 5万元,所需资金由市排污费承担;对农村使用生物质锅炉的农户进行补贴,每台一次性补贴600元。

  对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新建青、黄贮窖建设每立方米补贴20元。对年利用秸秆20万吨以上的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板材、乙醇等)实施以奖代补,每吨补贴25元。

  秸秆收集作业机械购置,可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累加三分之一补贴。搂草机、捡拾压捆机、抓草机等秸秆作业机械可获最高60%的补贴。秸秆原料收储中心建设也可获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哈市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供电部门、国税、地税部门要按规定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给予支持和税收优惠。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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