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4日讯 天气转冷,室外成了冷藏的天然“冰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西园菜市场内,“现杀现卖”的生意十分火爆。近日来,据市民反映,西园菜市场一些商家,大庭广众之下肆意宰羊,鲜血流淌,内脏横飞,场面血腥,不堪入目。23日,记者来到该市场走访,从南到北,肆意“屠宰点”达到七八处之多,此举令众人反感,也有人疑惑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从西园菜市场南侧进入,走不远就能见到一处“屠宰点”,小货车后还剩下一只待宰的绵羊,旁边的铁架上挂着已经屠宰分割好的“鲜羊肉”。已过了售卖高峰期,大部分商家已经完成了宰羊的步骤,羊肉已经按部位分割好,但地上的血迹和排水口处的羊五脏,清晰可见。
再北走至一个路口,一处羊肉售卖点挺火,老板面前的羊肉还冒着热气,“羊肉22元一斤,羊排18元一斤,都是今天现杀的。”老板介绍到。这家售卖点后面,停着一辆小货车,车上还剩一只羊,小羊空洞的眼神充满了绝望。
走到接近北面的尽头,记者看到一处正在宰羊的场面。这也是一个售卖点,此时,老板正拿着尖刀,在绵羊身上挥动。不一会儿,他将羊挂在了铁架上,准备“去皮”,旁边的地上摆着几个被割掉的羊头,血腥画面不忍直视。
从南走到北,类似现场屠宰卖羊肉的售卖点有七八家,市民告诉记者:“这还是少的,前几天周末更多,他们卖的肉经过检疫了吗?这样的肉真不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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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本省实行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但农村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畜禽,城镇居民屠宰自己食用的禽类除外。
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擅自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证书或者标志牌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在市场内擅自屠宰畜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城镇街道或者居民生活区内擅自屠宰畜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