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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22537人次列入失信名单 今后惩戒失信加强罚款拘留使用频率
2015-11-27 10:55:41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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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1月27日讯 26日哈市政协召开“法院执行工作”民主评议会,并公布了关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民主评议报告。自哈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2537人次,这些人全部被限乘飞机、火车软卧及高消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接下来将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加强罚款、拘留等手段的使用频率。

  强化罚款拘留等手段增加惩戒失信力度

  哈市政协的调查显示,控制类措施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或扣划履行的比例在逐年上升,失信惩戒作用明显。法律规定的其他执行措施在现实的运用不多,很多甚至根本没有运用过。执行案件措施中的惩罚性措施,如拘留、罚款相对弱化。

  哈市中级法院听取建议后表示,今后在工作中将更加强化惩罚性措施的运用,增加惩戒失信的力度。

  设立“委托调查令”制度委托律师查

  哈市政协建议应委托律师代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这一举措可增强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能力,提高执行效率。

  根据哈市政协的调查,在民事执行案件中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占用执行法官的70%以上的时间,成为执行难存在的主要原因。哈市政协认为可以在哈推行委托调查令制度,这样既能有效减少执行法官大量的初查财产信息的工作时间,又可以扩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调查范围,同时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司法压力和心理压力,提高法院的执行效率。

  哈市中级法院认为,可探索性地在哈市开展委托调查令制度,破解执行财产难查的困境。

  工商房产金融部门信息共享全方位限制失信人

  目前,哈市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和相关银行对接,实时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存款情况,但是在其他信息的共享上还存在信息的壁垒。哈市政协的评议报告中认为,应充分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建立哈市市级查控平台,实现与工商、土地、房产、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这样就可以对失信人员进行全方位的信息掌握,并在限制高消费的基础上,限制其开办新公司、申领新工商执照,让失信人员寸步难行。

  哈市政协委员还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同省级相关单位房产登记处、汽车落户部门、金融机构建立联网核查系统,依法通过该系统查询当事人所有历史、现有财产情况。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又被称为“老赖”,在法庭判决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相关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可对其采取的行为主要有: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打高尔夫球、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等;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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