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0日讯 树砍了,钱收了,却听说别人报警丢树了。大庆市大同区的吴某本想把自己房前树换成钱,却阴差阳错地把别人的树给卖了。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
找来买家协商卖树
60岁的吴某是大同区一农民。去年8月,吴某看自家房前的杨树长势不错,已经足够粗了,便想把树伐掉卖钱。
吴某四处打听,得知李某想要买树,于是便约对方到自己家看看。
李某看过树,觉得挺合心意,两人商定以每立方米350元的价格成交。
谈妥价格后的第二天,吴某找来工人将房前树全都砍倒了。这时候,吴某忽然想了起来,在屯子南侧有自己亲戚的33棵树,也已经长成了,何不趁着这次机会都卖了呢?
于是,吴某又带着工人来到屯子南侧,将这些杨树砍倒后,一并卖给了李某。经过李某的测量,这30多棵杨树约5立方米,价值1750元。
惊闻有人丢树报警
卖自家的房前树无可厚非,可吴某“热心”砍掉屯子南侧的这些树,却给他带来了麻烦。树卖后没几天,村民赵某报了警,称自己家的杨树丢了。
原来,这些树确实是吴某亲戚的,但早在5年前,因为亲戚欠赵某钱,两人便签订协议,将这些树抵给了赵某。
这件事,吴某并不知情,所以才敢擅自做主把树卖了。
虽是一场误会,可赵某已经报了警,吴某只能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大同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公诉机关起诉指控吴某的犯罪成立。吴某盗伐他人林木,材积5立方米,其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判处罚金2000元,同时,责令吴某退赔受害人赵某财产损失1750元。
律师说法
砍树的注意事项挺多
众所周知,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砍伐树木向来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如果做得不妥当,很容易触犯法律。本期,记者就伐树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咨询了本网读者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仲玉华律师。
1.究竟什么是盗伐林木罪?
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主要包括: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到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到三百株为起点。
2.生活中,普通市民能否随意砍伐树木?砍伐树木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由所有人自己决定。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必须申请并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市民种树,如何证明树木归属所有,是不是得办理林权证?
为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应当办理林权证。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4.伐树还需要注意什么,才能不触犯法律?
还应当注意避免滥伐林木行为,否则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滥伐通常是指不按规定砍伐自己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林木。不按规定采伐是指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方式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