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互联网+”社会公共安全行动计划,对深化公安工作改革,提升公安机关社会管控能力,提高服务民众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目标
以“互联网+”社会公共安全行动计划为载体,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建设投入,以工作模式创新为驱动,以普及宣传为抓手,推动公安工作深化改革,进一步适应新常态下的工作需求。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打击犯罪。建立多渠道的互联网缉捕追逃平台,开启互联网公开悬赏缉捕逃犯工作新模式,对于历年在逃人员,可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在逃人员信息,将部级、省级通缉令在互联网上公开悬赏,更好的做好网上在逃人员的缉捕工作。利用互联网开通“龙江打拐”微信平台,并与宝贝回家网站、今日头条等媒体建立合作关系。继续完善“龙江打拐”微信平台,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宣教防范措施,构建综治体系,使其发挥更大作用。建立全省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全省公共上网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省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的工作质量。
(二)政务服务。加快完善全省“龙警网”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动各级公安机关户政、交管、消防、出入境等实体行政办事大厅部分业务向网上迁移,在“一站式”网上办理模式的基础上,推进全省公安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依托短信、微信等平台开展出入境证件预约受理、咨询等便民服务;逐步开展网上精神疾病治疗和防治服务,以及吸毒脱瘾治疗、康复指导服务;推广全国统一版的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为群众提供考试预约、办牌办证、违法处理等业务服务,缩短业务办理时空距离。通过提供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出行路况等信息查询和告知提示服务,方便群众及时、准确、动态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办理业务,合理安排出行。使用全国统一的“12123”交通安全专用公益类服务短号,启用“122.gov.cn”交警专用的互联网域名,建设和应用全国统一的互联网服务管理平台应用系统,推广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实现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
(三)政务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权力及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公开,逐步推行审批事项网上流转及审批。办案相关的非涉密进程网上公开,保证特定人知情权和案件办理进度。开通网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道,实现网上提出申请,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依法办理。依法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公开,公告、公布驾驶人考试计划、机动车选号号段、强制报废机动车、校车驾驶资格作废等信息,提高服务管理透明度。推动涉及公安行政管理的项目地方性法规、规章向开门立法转变,把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贯彻到立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积极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网上公开建设,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参照表向社会公开。
(四)综合治理。加快社会治安防控网、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构建网格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托网站、短信等平台开展110报警、投诉举报、警情通报等便民服务,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主动预防、动态管控和打击罪犯的能力。利用视频检索、人像对比、轨迹追踪、智能预警等技术,开展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在线监控分析,提升对社会治安形势掌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网络举报中心,广泛收集新型犯罪涉案线索。依照《黑龙江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加快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即“天网工程”建设,拓展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范围。
三、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研究制订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深化“互联网+”社会公共安全的应用,支持和鼓励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创新,建立健全“互联网+”社会公共安全支撑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引领我省公安工作改革。加强热点问题的跟踪研究,做好相关的顶层设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推进,通过组织调研等形式,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明确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责任,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推动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选择已探索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予以总结和宣传。加强不同地区间示范工作经验交流,通过案例推广、召开座谈会和现场会等方式,组织相互学习和借鉴,促进各地“互联网+”社会公共安全行动计划的全面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