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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互联网+”行动计划
2015-11-30 14:20: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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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互联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加速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行动,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关于推动“互联网+”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创新、创业、创造为重点,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切实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产业规模和竞争力。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推出传媒精品。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带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成为集内容、关系、服务于一身的文化综合服务体,建设技术更新、经营创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新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

  (二)发展目标

  全力打造“互联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发展新模式。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穿戴设备等数字技术以及高新设备的推动下,从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实现内容生产、技术应用、平台终端、渠道构成、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加快实现生产方式数字化、传播方式智能化,呈现方式全媒体化,营销方式多渠道化,组织方式协同化的符合移动互联规律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又好又快发展。

  力争用3-5年的时间,研发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立一批示范单位、示范基地(园区)、示范项目,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销售额超亿元的骨干企业,组建一批大型印刷复制、发行物流集团,建成若干辐射全国的现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流通企业和若干具有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融合媒体集团。到2020年,“互联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新经济形态初具规模,初显成效。基本形成两个体系,即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传播便捷的市场体系;面向基层、惠及大众、深入人心的服务体系。到2025年,“互联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备,作用和影响更加突出,未来发展方向和定位更加明确,形成“互联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把握的原则

  立足全局、统筹有序地推动“互联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动计划,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内容为王。依据内容生产的优势,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为根本,传承先进文化,推动内容创新。抓好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的实施,组织生产更多在中国改革开放这一宏大历史背景下,能够代表龙江精神与特质,体现出地域文化特色和记忆的各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提升区域文化产品的内容含量和精神品格。

  (二)坚持用户为本。以服务人民为根本宗旨,紧贴时代、紧贴社会、紧贴生活,实现“互联网+”的能量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最大化。充分关注移动互联带来的人们接收信息方式的巨大变化,以丰富的产品供给和产品质量,提升文化服务水准,优化文化服务生态,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走向大众化、便民化、均等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坚持守土有责。落实政治家办媒体的要求,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决捍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阵地,确保导向不出任何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提高在海量即时信息互联互通背景下的坚守能力,注意把握主流主调主旋律,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社会,传播正能量,提高舆论引导力、传播力和公信力。

  (四)坚持融合发展。深刻把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变革发展的大趋势,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理念观念、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生产方式创新。推动互联网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渗透融合,加强专业合作、跨界连接,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传媒资源、各类市场要素的有效整合,优化结构布局,扩大融合总量,引领新型融媒良性发展。

  (五)坚持创新驱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传媒产业技术革新和传播手段创新,促进新兴业态发展,推动传统媒体向融合媒体的现代化转型。大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生产制作和传播能力。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强行业重点领域和部位前瞻性布局,依靠科技进步,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六)坚持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化、促进繁荣与加强管理、发挥政府部门作用与调动全社会力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传统业态和新兴业态等重大关系,以传统为根基,实现并行并重、优势互补、此长彼长。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增强传媒市场占有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行动任务

  围绕“互联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点实施7个领域的行动任务。

  (一)互联网+智慧广电

  1.推进网络广播电视台建设,实现网台融合。整合广播电视互联网资源,集中力量办好“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实现广播电视节目台网同播。整合网络广播电视节目资源,创新节目栏目及搜索方式,实现内容开发再利用。整合省内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组建“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联盟”,依托省网络广播电视平台,实现抱团发展。

  2.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流程升级。全面完成制作设备数字化升级改造,实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数字化、网络化。完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流程,根据不同媒体传播方式生成节目,实现一项内容的多种节目形态,适应不同媒体传播方式需要。拓展广播电视节目信息源,实现记者采访、网络信息、受众参与、主持人协同互动,强化广播电视节目体验性、吸引力。

  3.拓展广播电视节目传播渠道。积极推进IPTV、网络视听、手机广播电视、车载广播电视等发展,完善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广泛利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方式,丰富和完善传播体系。

  4.加快智能化生产运营、分发传播平台进程。专网向互联互通的IT架构转变,单纯的“内容制作机构”升级为内容制作、运营、分发的平台。主动将优质内容推送到互联网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屏幕、多终端平台上,打通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两个用户群,提升“融媒体”的复合影响力。借助大云技术,打造电视和网络购物平台,实现即买即卖。探索为电视用户家庭开办手机、电费等日常缴费网上支付业务。拓展延时功能、拖延功能、回放功能,让广大群众畅享数字生活。

  5.探索跨界融合发展。积极向旅游时尚、娱乐演艺、艺术教育、健康服务、绿色食品、商务、劳动等关联产业拓展延伸,尝试跨界合作,打造多元文化综合体,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体系,拉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


 

  (二)互联网+増值传输

  1.推动有线网络智能化。加快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步伐,提高广电网络对三网融合业务和新兴业务的承载能力。重点开展光纤到户、智能光网络、数据中心、接入网网格化布局等重点网络建设项目,在现有省网SDH传输网基础上尽快落实OTN项目;抓紧建设IP承载网络,积极推进城域网双向化改造;尽快启动TV0S2.0智能电视在NGB网络中的应用。力争到2020年,双向互动用户数达300万户。

  2.加速无线网络覆盖数字化。推进全省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建设和全省微波电路数字化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全省无线转播台站建设,提高广播电视信号播出质量。到2020年,全省地面数字电视广播覆盖网基本建成,实现由无线地面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的整体转换,以高、标清方式为城乡广大人民群众提供19套以上高质量的电视节目,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需求。

  3.推动有线、无线、卫星和互联网互联互通。以智能机顶盒为载体,实现卫星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广播、IPTV、网络电视、DVB、OTT、增值业务在多终端、多界面之间的无缝对接,实现智能协同覆盖。龙江网络公司规划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全媒体聚合云平台建设,开展全媒体视频、游戏、宽带、电视商务、电视健康、电视课堂、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等媒体服务,打造全媒体跨界运营新模式。

  (三)互联网+复媒报刊

  1.支持党报党刊开发新型媒体。依托新媒体、移动多媒体、PT终端,丰富报刊展现形式,形成纸质、网上彼此互动,推进传播媒介多元化发展。实现以党报为核心,以东北网、党报新闻网、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为补充的新型传播矩阵。着力推动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党报工程项目和大庆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资讯采集发布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实现党报党刊内容全媒体发布。

  2.加快内容资源整合步伐。鼓励各级党报集团和新闻传媒集团建设、完善网络采编平台,推动编辑制作、资源共享、内容加工生产等实现一体化发展。

  3.提升报刊服务功能。鼓励各级报刊开展线下一对一服务,依托东北网、新闻网、APP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帐号,发布生活资讯、团购信息和产品,提供优质生活服务。利用技术手段,尝试对部分报刊按时区、按类别、按历史、按专业,重新组合新闻内容,为广大受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新闻查询服务,开辟新的经营模式。对时政内容、新闻事件进行深度挖掘,通过新兴媒体即时推送简讯,依靠采编内容提升吸引力和关注度。

  (四)互联网+数字出版

  1.扩大数字出版企业总量。加快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升级步伐,支持民营文化企业从事网络出版业务,力争5年内,全省数字出版单位由目前的18家增加到50家,大部分图书、报刊单位实现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双轨制”并行,建立起适应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

  2.推进出版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将传统出版的专业采编优势、内容资源优势延伸到新兴出版,运用“大云移物”等技术,推动内容生产向实时生产、数据化生产、用户参与生产转变,形成立体化、多媒体融合、线上线下资源共享的出版模式,实现内容生产模式的升级和创新。借助互联网的众筹模式,优化重点项目选题的内容、结构、体例、呈现形式,促进选题策划方式上实现变革。力争将单一的纸介质出版形式从选题创意阶段定位为复合出版物选题,形成纸媒和数媒的复合出版,一元开发,多元发布,形成良性互动。鼓励出版单位利用QQ、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在编辑与作者、读者及相关群体间形成互动,适时推送消息,在图书出版公开上市过程中加大互联网平台的推送力度,形成多维立体宣传效果,提高重点项目的社会认知度。

  3.加强重点平台建设。加快推动集选题策划、协同编辑、结构化加工、全媒体资源管理于一体的内容生产平台建设,促进内容、营销、支付、客服、物流等平台化发展。整合、集约优质内容资源,推动建立省级出版内容发布投送平台、省级学术论文数字化发布平台、出版产品信息交换平台、数字出版服务云平台、版权在线交易平台。

  4.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营销。尝试立体营销模式,鼓励和倡导出版单位充分利用网络销售平台的地域覆盖和渠道优势对重点图书做有针对性的上架宣传、促销和平台分销活动,探索利用网络渠道和传统书店销售图书的最佳商业模式。

  5.加快重大数字出版项目建设。推动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基于专业出版的资源聚合与传播应用示范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传统出版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再造项目、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三海”(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开发)特色专业出版社转型升级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开发“出版物云终端(RFID)”项目,打造集出版、发行、交易、展示于一体的数据枢纽平台。推动“名师E课堂”在线教育服务平台项目。研发开放式职业技术教育云服务平台等数字职教和“乐学吧—家校互通”多屏互动移动互联产品。用3-5年时间,力争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打造若干家技术领先、市场竞争力强的出版单位,形成以数字出版企业、数字技术企业和传播运营企业合作为基础的数字出版产业链。


 

  (五)互联网+定制印刷

  1.推进研发中心建设。支持印刷企业设立创意、设计中心,为行业发展提供智能化服务,推进自主产品的研发和营销,增加印刷产品的知识含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引导印刷产业由“生产加工型”向集“信息技术、创意设计、加工服务”方向转型升级。

  2.拓展印刷营销渠道。鼓励企业在印刷电子商务领域实现互联网+宣传、创意设计、服务、工艺美术等商业活动。开展市场调研、对接用户,运用网络技术优化经营渠道和生产要素,优化劳动力配置和管理方式,建立有效的用户关系管理程序、实现交叉销售和升级销售,形成印刷电商产业生态链。

  3.发展数字印刷和按需印刷。鼓励企业开展合板印刷业务,通过网络传版、集中印制、分摊费用等方式,降低印刷成本。推动数字内容信息化,建立强大信息库,实现数字印刷和印刷数字化,满足大规模定制、个性化定制的按需印刷需求。

  4.打造印刷联盟。发挥大型印务集团的规模化优势,搭建强强联合平台,整合业内资源和生产能力。加快哈尔滨印刷出版文化科技产业园、龙江传媒印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力,实现集中连片发展,形成规模效应。

  (六)互联网+互动发行

  1.推进O2O模式。深入利用新兴技术,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加快门店智能化升级改造进程,通过网上书店、移动客户端等数据终端,跟踪积累海量读者交易信息,进行挖掘细分,针对性地提供精准的个性化定制服务。

  2.推动实体书店与电商结合。运用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引导实体书店同时实现网上售书,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体验感和吸引力,实现商品展示、消费流程的自主控制。支持“互联网+”渠道、商品和服务,实现数据分析并能够将商品种类和排序重新规划。

  3.打造新概念书店。引导行业探索引进影视放映、教育培训、文化餐饮、借阅服务等多元化业务,拓展服务功能,提高集聚效应,扩大人流物流,推动实体书店持续发展。

  4.建设大型智能化物流中心。着力推动黑龙江图书音像发行集团物流配送、教材分拣多功能工程项目,打造东北最大、辐射全国的智能化物流配送集散地。

  (七)互联网+协同电影

  1.重塑电影市场。借助互联网的精准对接与优化配置功能,强化互联网对影视产业在线支付、内容生产、影片制作、版权分发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等方面作用,实现“互联网+影视”跨界融合,优化电影产业格局。支持在线售票平台等开展电影票预定、网上快速选座、热门影院、热门影片优惠以及影院排片等信息服务,完善线上线下联动的互联网发行模式。

  2.延伸电影产业链条。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和新媒体优势,支持网络平台进行影片二次播放;推动电影衍生品电商平台建设,重点开发与电影相关的电视剧、电视节目、网络游戏、出版物等衍生品,强化影片收益的长尾效应,提升电影制作、推广、营销、发行与衍生价值开发的协同化能力。

  3.支持微电影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加强影视作品市场分析,协同引领微电影创作生产。拓展微电影传播渠道,加速微电影的传播范围和速度,以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等新形态播出机构为重要平台,广泛传播优质微电影作品。推动微电影盈利模式从依靠广告、点击率向周边产品、微电影版权、艺人经纪、微电影节等多元获利渠道拓展,实现规模盈利。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电影大赛、影人计划、微电影节等平台发掘新人,培养微电影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有效落实,各部门要加强配合,指导协调,搞好服务,争取政策,通过科技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深化发展,提高质量推动发展,科学管理保障发展。

  (一)加大“互联网+”宣传。“互联网+”行动任务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要求高,各级各部门都要通过深入学习,充分认识推进“互联网+”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宣传“互联网+”的内涵、方向、方法、路径,推广成功经验及做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参与、合力推进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组织实施。全省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企事业单位要将“互联网+”列入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任务、遵循的原则和责任,加强对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加强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的推进机制,保证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发挥能动作用,协调财政部门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别要加大对国家和省专项扶持资金的争取力度,确保项目更好更快建设,建成品牌。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单位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有效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出版企业上市融资,借助资本的力量,保障投入,助推产业跨越式发展。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开放式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人员综合能力的提高和队伍知识结构的调整,通过岗位培训、对外交流等手段,培养业务过硬、意识超前的队伍。支持行业单位与高校、研究机构和创新型企业联合,重点引进新思维、新技术、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和新业态方面的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五)加强市场监管。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拓展监管领域,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职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完善市场主体制度、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改进竞争方式,保障行业公平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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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黑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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