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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黑龙江省 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2015-11-30 15:01:1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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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战略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质量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支撑职能,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改善我省经济发展中的质量公共服务环境,特制定本建设计划。

  一、重大意义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驱动要素。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互联网+”战略,对政府部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理的质量公共服务资源与互联网相融合,建设“互联网+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成为省质监局当前的重点工作。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掌握着丰富的质量公共服务资源,由于市场经济意识薄弱,质量公共服务仍然延用传统的服务方式,缺乏主动服务、创新服务的精神,造成我省质量公共服务市场发育缓慢,服务手段和方法落后,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互联网+”战略,为提升我省质量公共服务水平,促进质量公共服务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抓住这一机遇,加快建设“互联网+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改善我省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于扩展公共服务范围,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技术机构布局,减少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优化我省市场资源配置;有利于打造我省良好的质量公共服务品牌,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质量龙江”建设。

  二、工作基础

  目前,全省通过认证、具有合法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共有827家,其中,质量技术监督96家,建筑工程286家,车辆检测166家,医药卫生112家,环境监测115家,其它行业52家。全省质监系统共有国家、省、市、县四级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249家,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实验室面积16.5万平方米,专业技术人员3128人,研究员级待遇高工136人,副高级以上工程师733人。质量检验检测能力覆盖了食品、农产品、纺织、建材、机电、轻工、化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领域,计量检定、校准、检测能力覆盖了长度、力学、热工、电磁、无线电、流量、时间频率、光学、化学和电离辐射等领域。省质监局直属6家技术机构,13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很多项目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达到国家先进水平。这些质量公共服务资源为推进“互联网+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总体目标和时间安排

  “互联网+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是,融合互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物流、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以互联网为媒介,整合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及相关行业质量公共服务资源,建设“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省内、国内和国际市场,为社会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产品质量认证、标准查询等互联网在线服务,优化质量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促进贸易便利化,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改善我省经济发展中的质量公共服务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一期建设目标。整合省质监局10个直属事业单位检验检测及相关标准化、质量认证等质量公共服务资源,完成“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核心建设,率先开展网上在线质量公共服务。2015年9月底完成。

  二期建设目标。在一期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省质监系统249家技术机构检验检测及相关质量公共服务资源,整合相关行业技术机构质量公共服务资源,完成“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6月底完成。


 

  四、“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功能

  (一)互联网+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互联网在线服务系统,为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供技术支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便捷服务,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技术服务环境。改革产品质量检验由企业人工送样、人工领取检验报告的传统模式,引入电子商务理念,利用现代物流、网上金融等新技术,实现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网上受理、物流传送、网上交费、网上传送电子检验报告的新模式,帮助企业降低产品质量检验成本,缩减检验周期,提高工作效率。(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省纤维检验局、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负责,质量管理处、产品质量监督处、执法督查处配合。)

  (二)互联网+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服务。

  建设计量检定、校准、检测互联网在线服务系统,为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提档升级,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计量技术支持。改革传统服务方式,对需要送到计量技术机构进行检定、校准、检测的计量器具实行网上受理、物流传送、网上交费、物流传送证书;对需要计量技术机构到现场进行检定、校准、检测的计量器具实行网上预约、网上交费、网上传送证书。(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负责,计量处配合。)

  (三)互联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

  建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互联网在线服务系统,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龙江”建设。改革传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方式,对需要现场检验检测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实现网上预约检验检测服务,对需要送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检验检测的设备实现网上受理、物流传送、网上交费、网上传送电子检测报告。(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配合。)

  (四)互联网+质量认证服务。

  建设质量认证网上在线咨询、受理、业务指导系统,提高我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我省企业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利用互联网平台,广泛开展质量认证宣传,并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网上受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企业良好行为规范认证、农产品有机认证等质量认证申请,并利用互联网互动平台,开展认证过程中远程适时业务指导。(省质量认证中心负责,认证认可处配合。)

  (五)互联网+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和俄罗斯标准服务。

  建设标准网上在线服务系统,提高我省标准覆盖率,促进我省与俄罗斯贸易发展,支持“龙江丝路带”建设。面向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和俄罗斯标准的网上查询、购买服务;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产品相关标准的咨询、推荐,以及企业标准的制定咨询等服务;特别是面向出口企业,提供俄罗斯标准的定向查询、搜集服务,帮助出口企业生产满足俄罗斯标准要求的产品;网上受理“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请,制定创建服务指南,指导正式向国家申报前的创建活动。(省标准化研究院、省中俄标准研究中心负责,标准化处配合。)

  (六)互联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服务。

  建设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信息服务系统,扩大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名度和数量,推动“生态龙江”建设。全面推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信息、质量技术要求、产品的地理、人文和历史信息、法律法规信息、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企业信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经济发展贡献率分析等信息,不断扩大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网上在线销售提供推介服务;网上受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请,制定创建服务指南,指导抻报单位开展向国家正式申报前的创建活动。(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农业标准检测与研究中心负责、法规处配合。)

  (七)互联网+质量技术监督专家服务。

  建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标准化、质量认证专家数据库,为我省工业发展调结构、提档升级提供专家服务。要为企业提供网上专家查询服务;开展网上视频专题讲座、答疑服务;接受企业网上预约服务申请,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省质量认证中心负责,人事处配合。)

  (八)互联网+质量公共服务资源查询服务。

  建设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设备、检验检测技术人员、检验检测项目数据库,以及黑龙江地方标准、俄罗斯标准、质量认证机构等数据库,增加信息的对称性,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面向公众开放,提供网上在线查询,方便企业选择合适的技术机构为其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省纤维检验局负责,科学技术处、认证认可处配合。)

  (九)互联网+质量技术人员培训。

  建设质量技术人员网上教育培训系统,提升我省质量工作从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互联网技术与教育培训过程、内容、方法和质量评价的融合,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工作,为企业、为基层培养技术人员。(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人事处配合。)

  (十)互联网+检验检测技术研发。

  建设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系统,提升我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的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通过互联网搜集新产品对检验检测方法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验检测新方法、新标准、新技术的研究。通过互联网接受企业申请,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内部检验检测方法研究,提高企业产品出厂检验水平。(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移动实验室研究发展与评价中心负责。)


 

  五、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建设“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中心,满足平台初期调试和试运行的硬件要求。进入二期建设阶段,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法,将平台数据整体迁移至互联网企业建设的“云计算中心”,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节约平台硬件投入、运营维护、安全防护和人员管理等开支。

  建设“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网站和手机版,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新模式,扩大“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影响力,形成我省质量公共服务市场品牌。(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负责,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配合。)

  (二)安全保障。

  高度重视“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的安全系统建设,配置统一的安全策略,确保“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负责,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配合。)

  (三)经费保障。

  采取质量公共服务相关技术机构自筹资金和争取省政府支持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建设经费问题。(相关各技术机构、计划财务审计处负责。)

  (四)组织保障。

  省质监局成立“互联网+黑龙江省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相关技术机构成立项目推进工作组,负责相关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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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黑龙江省“互联网+”行动计划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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