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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委书记刘刚:挺党纪党规于前 抓主体责任在先
2016-01-20 17:05:16 来源:  作者: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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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党纪党规于前 抓主体责任在先

  刘 刚

  党章是党的大法,依据党章制定的《准则》、《条例》,是和党章相辅相成的,党章和《准则》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条例》告诉我们不应该做什么,触犯《条例》就要受到处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会好《准则》、《条例》,带头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

  主体责任要认真履行。中央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级党委要把贯彻执行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党的十八大以来,黑河市委切实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市委书记负总责、市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副市长分工负责的抓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对十八大后继续发生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5个地方、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全市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同下级党员干部谈话310人,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10人;对民主测评得分未达到80分的市管处级干部进行了约谈。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问责主业,突出抓好监督作风转变、预防腐败、专项治理、案件查办等主要任务,形成了对违纪行为和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实践证明,主体责任决定和影响着监督责任,直接关系党规党纪执行的成效,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

  党委书记要以身作则。党委书记是一个地方的“一把手”,也是抓好《准则》、《条例》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要既挂帅、又出征,在遵规守纪上走在前头,同时当好执行的组织者、推动者和捍卫者。近年来,黑河市委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市委书记带头严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接待、用车、办公用房完全符合标准,调研、出访轻车简从,重大事项和个人事项主动请示报告,外出学习从不吃请、请吃,做客、会客,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各级党委书记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管好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带动了一方干部,凝聚了一片人心,全市上下形成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的政治氛围。

  “关键少数”要抓紧抓牢。“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不是忠诚老实、是不是秉公用权、是不是清正廉洁,直接影响政治生态的好坏。党规党纪的执行,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的破坏作用。各级党委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牵一发而动全身”。近年来,黑河市委始终把抓好立规执纪作为抓好党的作风建设重中之重,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培训1.8万人次,对1196名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316名科处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2012年新一届市委班子当选后,第一次集体活动就是到王肃烈士墓前重温入党誓词。十八大后,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干干净净抓发展”。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市委第一时间做出部署,强调要“甩开膀子干事,规规矩矩做人”,并且在全市带头清理超标公务公车和办公用房,压缩“三公”经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要求领导干部老老实实地把权力运行过程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特别要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手机镜头”下开展工作,在“网络笼罩”下接受监督。加强对处、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做示范,促进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事实说明,“关键少数”抓好了,就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作者系黑河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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