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15日讯 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日下发了《关于强化服务改善环境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今年年内将从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惠民项目及强化信息手段五个方面强化服务、改善环境,将通过80条具体举措保障改善民生。
◆拓展惠民项目
呼兰阿城纳入“助保贷款”范围
1、扩大“助保贷款”实施范围,将呼兰、阿城两区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内间断缴费人员纳入助保贷款实施范围,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助保资格认定、签署贷款合同、放款缴费、档案托管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
2、深入实施大项目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大项目用工与技能培训对接,坚持“定向培训与订单培训”相结合,帮助更多劳动者在大项目中实现就业。
3、逐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现已确定国内5个城市共9所定点医疗机构为哈市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3家药店为哈市异地结算定点药店。
4、定点医疗政策向基层倾斜,对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更加方便百姓就近就医和避免卫生资源浪费。
5、将劳动用工备案范围扩展到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临时用工人员。
◆服务创新
80岁以上老人可直接入户采集信息
1、提供特殊情况社保卡上门办理服务,对较大企业、地处偏远单位或职工不便脱岗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的,预约时间到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对本人无法到经办点进行信息采集的,可由家属持本人及办卡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上门采集服务;对80岁以上的,无需任何证明材料,可直接预约入户采集服务,对80岁以下,有病例或残疾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也可直接预约入户采集服务,其他人员须填写《特殊情况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到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后,预约入户采集服务。在主城区常设办卡点,方便市区内参保人员就近办卡、取卡。
2、在人力资源中心创业服务大厅设立创业创新窗口,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权益保障、法务咨询、法律援助等咨询指导服务;在人才服务大厅开通优先服务通道,为残障人士、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优先办理档案接转、职称评定、集体户口迁转等人事代理服务。
3、在各区人社局设立农民工欠薪维权投诉受理窗口,方便就近维权。政府重点工程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保障金收缴“绿色通道”可先行低限收缴,如发生欠薪,责任单位按5%上限补缴。
4、开通80岁以上、行动不便及长期居住外地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网上视频认证,对企业退休审核工作实行退休资格审核、养老金待遇核定及发放确认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5、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实行“一站式”基金征缴,“一站式”待遇给付,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办理,医保热线“一站式”服务,微信公众平台“一站式”信息发布。
◆强化信息手段
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网上全能办
1、扩展“就业地图”服务功能,通过互联网、手机终端、有线电视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培训信息;通过微信、短信及时推送就业信息;通过就业管理系统,实现高校毕业生各项服务、补贴发放网上办理。
2、推进人才服务工作网上经办,实现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哈尔滨人才网“网上报到”系统办理报到手续,流动人员可通过网络远程打印存档证明、办理养老保险通知单等证明材料。
3、全面上线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个人信息网上查询业务,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等14项内容全部实现网上自助查询。
4、推进工伤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新发生工伤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等三项业务均已实现网上办理。十县(市,含双城区)及呼兰、阿城区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全部实现联网申报、发放。
5、推进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业务网上经办,参保企业职工生育定点医院变更、生育津贴待遇申领、待遇支付明细查询、打印等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简化办事程序
拿身份证原件就可补办社保卡
1、简化《就业失业登记证》丢失补办手续,取消提交登报作废声明,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公示三日即可补办。
2、简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补办手续,由原来的登报声明丢失、单位出具丢失证明、个人申请后一个月后办理,简化为本人携带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随时办理。
3、简化异地转诊行政审批流程,对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经转诊医院专家出具转诊意见,并由转诊医院将转诊信息上传至医保系统备案后,可转往异地医院就医,不再到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4、简化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工伤职工康复治疗就医流程,简化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用申领手续,以上业务工伤职工均可直接到工伤定点医院办理。
5、简化丢失补办社保卡填表环节,满16周岁以上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
◆简政放权
去社区就能申领《就业创业证》
1、取消《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证年审。
2、取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职工康复确认工作事项。
3、将城镇常住失业人员(包括农村进城务工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下放至户籍所在地 社区办理。
4、将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增员、申请、申报下放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
5、将老农保养老保险待遇初级核定下放至依兰、宾县、方正县人社局。
6、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新参保、增减员变动、信息查询、信息变更等42项业务下放至呼兰、阿城区人社局。
7、将工伤职工就医备案、辅助器具定点配置登记备案等7项业务下放至十县(市,含双城区)及呼兰、阿城区经办机构;将工伤保险待遇明细查询及打印业务下放至各区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