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搜 索
省政协委员吴河勇建议设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遇肇事逃逸可垫付救命钱
2016-01-29 14:03:55 来源:生活报  作者:王威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月29日讯 近年来,我省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由于肇事司机无力赔偿或逃逸,导致伤者因救治费用或赔偿得不到落实,而无力医治。对此,省政协委员吴河勇建议,我省应通过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破解交通事故处理难问题。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资金来源问题,吴河勇表示,我省可以通过政府财政拨款,机动车牌照拍卖所得资金,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及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等多种渠道解决。

  此外,各相关部门还应配合救助基金的设立和实施。其中,由卫生局监督医院等医疗机构,及时抢救受害人,并依法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由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当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时,可通知受害人及其家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一定的社会救济等。

责任编辑:王宏君

【专题】2016年黑龙江省两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