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01-31 18:41:2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3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检察长徐明同志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深入推进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我省“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姜继周

【专题】2016年黑龙江省两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