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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鼓励社会力量办北方特色医院
2016-02-19 10:38:30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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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2月18日讯 今后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办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具有北方特色的医疗机构。日前,我省出台《关于促进黑龙江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快发展。

  研究制定全省各级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向社会公布。未公布规划的,不得以规划为由拒绝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或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按照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设置和设备配置均不低于全省医院总量31%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地点、床位和大型设备等限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审批事项纳入政府网上政务中心集中办理,缩减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领域,只要符合准入条件的都要向社会力量放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传统中医医疗、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风湿骨关节病等具有北方特色的医疗机构和高端精准医疗、儿科、老年护理、临终关怀医院等薄弱领域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包括社会办医在内的医疗机构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即可申请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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