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2月23日讯 22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一则通缉令:通河县男子于长龙涉嫌在宾县抢劫而被通缉,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的单位和个人将奖励1万元。
通缉令称,2月17日17时许,哈市宾县胜利镇前进村(松花江)江段发生一起抢劫案件,警方经工作发现于长龙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在逃。于长龙(在逃人员编号: T2301250501012016020038),男,1980年3月8日出生,身高1.82米左右,体态较瘦。户籍地址:黑龙江通河县浓河镇水田村。身份证号:230128198003080810。
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缉令后,立即部署查缉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即予拘留,并报省厅刑侦总队。对提供线索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
联系人:杜警官,张警官;联系电话:13504813000,0451—82696347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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