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杨震:运用法治方法保障经济发展

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极大地鼓舞了龙江广大干部群众的士气,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就要求我们广大领导干部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运用仲裁这种法治方式,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民商事纠纷,保障龙江经济的发展。
我国于1995年9月1日实施《仲裁法》,(当时的立法背景是为了加入世贸组织,如果没有仲裁法和仲裁机构,发达国家不承认我们的市场经济地位)。为此,全国各地纷纷成立了仲裁机构,仲裁的优势明显:没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限制,仲裁裁决具有执行性,仲裁的效率比较高,仲裁公正性较强。
仲裁制度对龙江经济发展建设起到独特作用:一是及时解决制度纠纷问题,特别是解决“开门招商,关门打狗”的问题。二是有利于我省的招商引资。投资者投资的目的有两个:第一是财产安全,第二是经济效益。而财产安全问题是影响招商引资的最大问题,而完善的仲裁制度,会使投资者放心。三是有利于我省建立“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丝路带和自由贸易区提供法治保障。对外开放的前提需要两个方面的法治保障:第一,与贸易国家协商制定国际贸易规则;第二,建立国际仲裁机构,解决贸易争端。
因此,建议完善我省仲裁制度和仲裁机构,高度重视仲裁机构在保障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就我省目前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只有哈尔滨仲裁委比较健全,先后聘请了来自英国、俄国、澳大利亚等9个国家和地区著名法学家担任仲裁员,同时聘请北大、清华、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33名著名法学家担任仲裁员,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极大提高了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为我们建立和完善国际仲裁机构打下良好的基础,储备了必要的法律人才。我省应该高度重视仲裁制度在龙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对仲裁机构的建设,运用这一法治方式,保障龙江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