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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2016-04-28 13:44:5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宇璇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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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4月28日讯 日前,记者从东宁市了解到,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该试验区成为国家第六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也是东北三省首个开发开放试验区,将获得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推进、口岸便利通关、机构人员设置等方面更多的优惠政策。这是牡丹江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龙江丝路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也是牡丹江实现全面开放的又一重大进步。

  黑龙江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位于我省东南部,毗邻俄罗斯远东地区,是我国对俄开放的重要窗口、参与东北亚合作的重要前沿。国务院批复强调,建设开发开放试验区是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步伐、完善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化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扩大我国同东北亚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与务实合作,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实现边疆繁荣稳定发展。

  批复要求,试验区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对东北亚开放合作的综合优势,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投资贸易合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将试验区建设成为中俄战略合作及东北亚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联通我国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综合性交通枢纽、沿边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睦邻安邻富邻的示范区,形成沿边开发开放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下一步,将以试验区建设为核心,深入贯彻“一带一路”、“龙江丝路带”建设和牡丹江“全面发展开放型经济,建设开放型城市”战略部署,按照方案要求编制试验区发展总体规划,召开试验区建设动员大会,扩大对外宣传,全力对上做好政策争取和落实,努力推进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对外开放升级,切实将试验区建成我国对俄开发合作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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