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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千万别上当 这些都是山寨货已经被曝光
2016-05-11 16:42:01 来源:东北网综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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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1日讯 一种名为马达尔的冰棍,以极其相似的包装、低廉的价格让不少冲着“马迭尔冰棍”品牌而来的消费者们,在品尝之后失望而归。一审被判赔偿50万元后,“马达尔”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4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了终审宣判,判处生产商马达尔(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与得利成冷饮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马达尔”冰棍,并赔偿哈尔滨马迭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打假维权费用10.6万元。“李鬼” 马达尔终于为它的山寨行为买了单。[详情]

  

  媒体曝光过的“山寨”食品

  哈尔滨没有正牌永和豆浆 市民不知去的是"山寨店"

  2015年8月,记者走访发现,哈市仍有多家“永和豆浆”店,这些店不仅卖豆浆、油条等经典产品,还卖面条、饭、小菜等,但价钱和菜品却不一样。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华北区域市场部刘经理介绍,目前我省有3家永和豆浆授权店,分布在大庆市、牡丹江市、黑河市,其余店都不是正宗永和豆浆。

  “金鸽”变“金歌” 侵犯商标专用权罚款3000元

  2014年11月,哈尔滨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黑龙江省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加工销售“金歌”多味葵花子,侵犯了“金鸽及图”、“金鸽”注册商标专用权。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包装袋及侵权商品,处以3000元罚款。

  小作坊仿外包装侵犯“呀!土豆”商标专用权

  2014年12月,哈尔滨市道外区某食品加工厂加工的“王大拿”牌“呀!通心土豆条”产品外包装侵犯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呀!土豆”商标专用权共70箱(40袋/箱),及该产品外包装袋卷材4卷,外包装箱30个。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和用于包装的材料,并处罚款5000元。

  这些“山寨货”你看的出真假吗?

  

  “山寨”食品——康帅傅方便面。

  

   “山寨”食品——康帅傅饮用水。

  


 

  

  “山寨”食品——旺子牛奶。

  

  “山寨”食品——歪歪爽饮品。

  

  “山寨”食品——迪芙巧克力。

  

  “山寨”食品——营养抉线饮料。

  


 

  

  “山寨”食品——脉劲维生素饮料。

 

  “山寨”食品——玛利奥饼干。

  “山寨”漏洞从哪来

  人民日报2013年5月29日消息:虽然很多“山寨货”的确是小作坊的三无产品,但并不是所有“山寨货”都是躲躲藏藏的“小偷”,其中有一些竟大大方方地存在着。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办的“中国商标网”上,输入“治治”后,笔者发现,申请人为“万云松”的“治治”商标专用权期限有效期一直到2019年10月27日,注册类别中包括“加工过的瓜子”。除“治治”以外,“脉劫”(正品为“脉动”)、“云碧”(正品为“雪碧”,见题图)等也都在工商局进行了注册。而“周住”(正品为“雕牌”)、“营养抉线”(正品为“营养快线”)等均进行过申请,但目前商标已无效。

  “在商标申请注册的过程中,对于一个商标是否仿冒了名牌,违反了有关法律,每个商评委对商标都有不同的评判标准,确实会存在一个模糊地带。”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认为,在目前相关商标法律不很健全的情况下,假名牌很容易钻法律法规的空子。

  其实,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近似的名称和包装装潢,使购买人误认为这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有关经营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什么仍有“李鬼”品牌在市场泛滥,甚至通过了国家的注册登记?

  据了解,“山寨货”的主要市场多为小城镇、边远农村地区,监管触角鲜有触及,甚至有不少地方管理部门采取了颇为暧昧的态度。

  “山寨品牌可以给地方经济带来快速而可观的收益,管理部门对山寨产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多年关注这一现象的四川外国语学院教授刘国强说:“这类产品在商标注册时很少受阻,甚至还得到地方上某种程度的变相鼓励。应当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失的责任。”

  来小鹏认为,除了法规与管理制度亟待完善外,企业自身也应当树立维权意识。来小鹏说:“从根本上消除‘山寨货’,还有赖于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法律体系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我们必须做好与‘山寨货’打‘持久战’的准备。”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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