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12日讯 4月19日13时许,直属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舒畅、民警刘岩泉在民航路岗地工作时发现牌号黑EU93XX的黑色伊兰特轿车风挡下角标牌有人为刮擦痕迹,驾驶人杨某神情坦然、态度配合,称车是2016年1月份买的二手车,已转户妻子名下。民警检查发现车的检车贴、保险贴、行驶证、登记证书与号牌一致,从表面上看该车似乎没问题。但细心的民警用行驶证比对风挡标牌发现车架号不符,打开机器盖发现车架号被打磨掉了。没有车架号不可能通过外检转户!果然,进一步公安网查询显示,黑EU93XX对应的是一辆即将报废的中型货车。由此,民警断定该车全套手续都是假的。在检查中,民警并没有简单的对杨某的交通违法处罚了事,而是详细询问了车主购买二手车的细节,从而认定这是一起使用假手续出售二手车的刑事诈骗案件。中队长舒畅马上向大队领导请示汇报,将案件移交民航路派出所处理。民航路派出所根据本案线索于4月22日将马某某、彭某某刑事拘留,二人对上网低价购买报废车、伪造相关手续,以19000元的价格卖给杨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既是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又是交通违法的当事人。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关于交通违法当事人主观方面的相关法律解释,虽然他的确不知道该车手续是假的,不具备主观故意,但是他存在疏忽大意的主观过失:一是没有到交管部门核实车辆信息;二是没有原车到车管所做外检转户;三是没有查看车架号、发动机号;四是轻信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鉴于杨某有以上主观过失,民警对其使用其它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