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3日讯 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和30个工作日,在缩短为27和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缩短到20和13个工作日。
这组数据,仅是市环保局落实环评审批改革要求、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个缩影。
5月26日,市环保局召开全市环评机构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环评文件技术审查及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环评文件的编制、技术审查及审批过程提出具体要求,旨在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规范环评文件报审报批流程。
据了解,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通知》指出,环评文件编制时限以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署的合同约定为主,在环评委托单位及时全面提供真实资料的前提下,原则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时间不超过60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时间不超过20日。这样可避免久拖不决影响项目审批。
《通知》规定,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分为技术审查会和函审两种形式。其中,在技术审查会和函审后,报告书15天、报告表7天内,环评单位报送环评文件修改初稿到环评科,并附专家意见修改单。环评文件修改要求“一版制”,环评单位修改环评文件2次还存在问题的,将组织专家重新审查该项目;未按要求和时限修改意见的,在修改未完成前,不再受理该环评单位新报审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办法》,针对环评机构的管理,《通知》提出,环评机构应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时,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不得由环评机构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签;环评机构要保障环评文件的质量,避免出现重大失误;环评机构严禁涂改、出租、出借、盗用、倒卖环评资质证书,严禁超越环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提供环评技术服务,擅自变更环评文件类别;环评机构禁止采取恶意竞争、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承接环评业务。
“市环保局每年将对在我市开展环评业务的机构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分别给予信誉评价,对于信誉评价较差的环评机构列入黑名单。”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还会把年度考核结果在环境信息网站公开,以供建设单位查询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