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6]223号)精神,我省即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及外商投资存量调查工作。二者同步实施,并依托联合年报网络系统平台开展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1、网上联合年报及共享系统网址为://lhnb.gov.cn ;
2、年报主体为我省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2015年度及以前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2016年度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
3、年报内容为201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信息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4、年报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至8月31日,并可在8月31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5、企业填报的信息情况,将在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6、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省商务厅:87708134
省财政厅:53600616
省国税局:53611083
省地税局:53602443
省统计局:82622259
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