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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争道抢行均罚款20元
2016-06-15 07:52: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吴凡 王忠岩 葛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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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5日讯(吴凡 记者 王忠岩 葛金鑫)随着夏季到来,哈尔滨街头电动车骤增,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交警部门将组织警力集中对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缔。期间,警方再次公布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处罚标准及危害。提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驾驶车辆,安全出行。

  电动自行车相关交通处罚标准及危害:

  闯红灯(罚款20元):骑车人闯红灯时多发生在白天路口车少时或夜间无车时,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且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易于车辆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逆行(罚款20元):多发生在设置隔离护栏路段,易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且对向的非机动车易在躲避变道时因无法及时观察后方机动车行驶状况,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元):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二是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三是在人行道上行驶。上述三种违法行为极易与机动车及行人发生碰撞事故。

  路口内停车等候(罚款20元):如在人行横道内停车或妨碍行人正常通行,如在路口内停车,会妨碍正常通行秩序,如停在等候机动车前,信号变换时会降低路口通行效率,并易与机动车发生刮碰事故。

  争到抢行(罚款20元):主要表现为转弯不避让直行车辆行人、右转弯不依次排队等候、不遵守让行标志标线的、右转弯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等情况。此外随意穿插车流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也属于严重影响通行的情况,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

  驾驶非机动车手中持物的(罚款20元):主要表现为送货员在骑车过程中通过手机查询订单内容,极易发生因未及时观察瞭望或单车驾车失控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

  行经人行横道不推行的(罚款20元):易与过街行人发生碰撞引发事故。

  此外,警方发布了《电动自行车重要技术标准》

  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

  电动车自行车的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除以上标准外,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外还应对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_1999)》的相关技术标准。确定购买车辆是否超标,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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