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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8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16-08-01 19:37:49 来源: 税政司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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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黑龙江省自2016年8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又讯(吕永超 时培峰 记者付巍) 8月1日,绥芬河开始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新政,8月2日8时26分办理完了第一笔离境退税业务,开出了中国陆路口岸离境退税第一单,来自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的玛格丽塔,成为享受该政策的第一位境外旅客。

  玛格丽塔在绥芬河冰雪帝国皮草购买裘皮一件,金额为5600元,达到了离境退税标准。作为绥芬河市的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冰雪帝国皮草为玛格丽塔开具出了《离境退税申请表》。根据规定退税率为11%,其中,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为2%,个人实际退税为9%。她享受的退税金额为504元。开完票据后,她携带着护照、《离境退税申请表》和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来到绥芬河铁路车站国际候车大厅离境退税窗口,在海关等部门当场查验、审核、确定后,批准通过。由代理机构工商银行通过现金方式为其退还504元。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笔离境退税业务是绥芬河口岸离境退税第一单,同时也是中国陆路口岸离境退税的第一单。

  自今年5月6日省国税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批准绥芬河为黑龙江省第一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试点城市后,在绥芬河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离境退税准备工作稳步开展。由市国税局牵头,商务、旅游、海关、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把关,甄选并确定了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经过审批,最终在6月22日确定了绥芬河市5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分别是黑龙江瀚祥经贸有限公司(赛博手机卖场)、绥芬河市青云经贸有限公司(青云市场)、绥芬河滔搏商贸有限公司(体育用品商店)、绥芬河市迎泽家居有限公司(迎泽家居商场)、绥芬河市运成经贸有限公司(冰雪帝国皮草)。

  在准备阶段,绥芬河市国税部门对5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的经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安装退税系统,多次调试和完善,保证了退税系统的平稳运行。5家离境退税商店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内部人员加强离境退税政策和俄语口语培训,完善经营理念,扩大宣传范围,以求更多俄罗斯消费者认识并熟知离境退税优惠政策。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势必会增强俄罗斯消费者的购买力,拉动绥芬河市的民贸商品和特色商品的出口外销。此外,还可以吸引更多的外国旅客到绥芬河旅游,带动旅游业发展;同时也会对全省乃至全国其他陆路口岸实施此项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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