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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牡丹江市民周六上午可办理身份证
2016-08-09 09:16:12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魏丽霞 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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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9日讯 从即日起,牡丹江市民周六上午也可以去办理身份证了。8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这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全市身份证受理窗口规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市公安局为全力提供优质、高效身份证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身份证窗口规范化建设。建设后,身份证受理窗口是独立办公环境,合理划分照相区、指纹采集(核验)区和等候区。在等候区设置叫号机,引导群众有序办证,并设置供办事群众使用的着装镜、桌椅、纸张、笔墨、饮水等服务设施。为最大限度地缩短和避免办证群众等候时间,每个身份证受理窗口要配置至少2套身份证采集系统,满足群众办证需求。每个身份证受理窗口要配备5名身份证工作人员(至少1名正式民警),其中:2人负责采集人像信息,2人负责采集指纹信息,1人负责发证及接待工作。

  对接待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身份证窗口公开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人像采集标准和监督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接待群众办证的首位民警,对属于身份证受理职责内的业务应当及时办理,不得无故告知群众到其他身份证窗口办理。接待群众咨询,必须要一次性告知人像采集标准和所需手续;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要明确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不能一推了之。手续齐全,应当及时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刁难。要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众提供优先办理服务。工作日期间,根据群众叫号情况,随时延长上午和下午下班时间,保证符合办证条件的群众一次办成;每周六上午9时至11时30分,正常接待群众办证;春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期间安排2日正常接待群众办证。对因参军、升学、就业、紧急公务或商务活动等急需办理身份证的,要保证能够按需及时办理。身份证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替岗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替岗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身份证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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