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8月20日讯 日前,国家旅游局发布《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条例新增如果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不文明行为的,其相关信息将被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境旅游、影响银行信用。19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网站上了解到,全国已有20名不文明游客被纳入黑名单,其中我省两游客因辱骂、殴打导游上榜。
我省被纳入“黑名单”的游客康某(男)、戚某(女)的理由为,在三亚参团旅游行程中,因早晨集合迟到被导游催促,随后在旅游过程中,借口各种原因,多次辱骂导游,并殴打导游,此行为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影响恶劣。导游始终保持克制,没有与康某、戚某发生冲突。
对此,我省旅游业内人士表示,《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目前对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仍然以引导为主,只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才记录下来。
其他省市18位不文明游客
江苏游客王声(男)、安徽游客张艳(女)
登机后就餐时,两人与空服人员发生争执,对空服人员谩骂、恐吓和威胁。因事态危害航空安全,机组决定飞机中途返航。
北京游客周跃(男)
在昆明飞往北京的航班上,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被予以治安拘留15日处罚。
陕西游客李文春(男)
在陕西省吴起县胜利山景区内,攀爬红军雕塑照相。
辽宁游客华玉敏(女)、王玉珏(女)
乘坐大连至深圳航班,在飞机上因调整座椅问题与他人发生争吵、打闹。
四川游客唐代东(男)
在青海某景区游览时,攀爬主题雕像照相,并将照片在网络上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川游客肖燕(女)、刘鹏(男)、重庆游客赖素芳(女)、王海燕(女)
从泰国返回国内时,在航班延误期间,肖燕拒绝听从领队劝阻,煽动游客对抗泰国警方执行公务行为,散布警方打人等不实信息,以拒绝登机要挟赔偿,干扰泰国曼谷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辱骂领队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游客,并最终擅自脱离团队,未随团返回。
湖南游客黄建魁(男)
参加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合同中不含其小孩门票费用,因其小孩身高超过1.2米,景区工作人员要求购票,与随团导游发生争执,并造成导游头部受伤。
上海游客荣嘉欣(男)
与妻子从上海抵达日本札幌拟赴冲绳旅行。夫妻二人在札幌入住酒店附近的便利店购物,因妻子在付款前即撕开包装食用,遭到店员制止,并被告知不得在店内进食,该游客认为店员有辱其妻,随即挥拳殴打店员,导致该店员鼻子和脸受伤。
四川游客施骜(女)、高自祥(男)、袁秀芬(女)
乘坐柬埔寨吴哥航空公司航班从柬埔寨暹粒返回成都,登机后与后排游客发生争执、辱骂和推搡,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湖北游客杨志方(男)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旅游,因就餐时要求领队调换本桌两个团友的座位未得到满足,对领队实施了谩骂、吐痰、侮辱和殴打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云南游客杞在福(男)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旅游,在台东县富山渔业资源保育区参观游览时,盗采活体珊瑚共计0.5公斤,违反当地环保法相关规定,被法院处以4000元新台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