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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私建棚厦 物业:已对业主劝导但是没有执法权
2016-09-02 11:34:26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陈金

东北网9月2日讯 “上周发现有人在院里建棚子,我就把情况反映给物业部门,现在棚子已经盖好了。”于先生说,棚子是谁建的他不清楚,但是小区刚改造不久,有人在里面搭建棚厦,占用公共空间不说,也影响小区的美观。
当日9点30分左右,记者在牡丹江安居小区7号楼的楼前看见,小区院内干净整洁,在院北侧有两间相连的棚厦,每间棚厦约有三四平方米。
偏东侧的那间小棚子是刚刚建成的。”据7号楼的一位女业主介绍,这个小棚子的主人也是7号楼的居民,搭建小棚子好像是为了在里面存放东西。
当日,据日新物业公司张经理介绍,以前7号楼的院里就有一间小棚子,这次有业主在这间棚子的旁边又盖了一个棚子。上周,物业接到社区通知后,工作人员就来到现场查看,但是棚子已经建成。张经理说,这个棚子属于违建,物业已经对这位业主进行劝导,但是物业没有执法权。
随后,记者从城管阳明分局了解到,如果物业公司对业主劝导无效,那么社区或物业公司可以向城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城管部门可以配合管理。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