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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纪委严明中秋国庆严禁公款送月饼
2016-09-06 09:52:31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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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6日讯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日前,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对抓好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中秋、国庆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糖茶、蔬菜水果、土特产品等任何节礼;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奢侈浪费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向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转嫁相关费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进一步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加强部署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过节纪律,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坚决纠正,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担主责,既要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教育之责,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发力加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加强明察暗访,盯紧重点场所,看住易发多发问题。要加强舆情关注,做好应急准备,快速反应,积极回应。要坚持深挖细查,深入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税务、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各负其责,采取有效措施,注意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严重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市纪委、监察局公布节日期间受理“四风”问题举报地址:哈尔滨市信访服务中心(南岗区文昌街26号);举报电话:12388;受理网址ht t p: // haer bi n. 12388. gov. cn。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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