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将对黄标车实施户籍化管理
预计明年底全市基本淘汰黄标车
将适时制定实施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
东北网9月18日讯 日前,《大庆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我市将采取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关、加强对黄标车路检检查、制定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策等具体举措,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预计到2017年底,我市将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
当前,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工作之一。截至目前,我市现有黄标车33748辆、老旧车84032辆。按照要求,今年全市要淘汰黄标车7170辆、老旧车11011辆。到2017年底,全市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县区、高新区及市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将各负其责,多措并举合力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
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关。对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黄标车,公安交管部门将限制买卖、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同时,建立全市黄标车数据库,对黄标车实施户籍化管理。
依法办理黄标车注销登记。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安全技术性能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等,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严格黄标车监督管理。从今年6月1日起,环保部门对全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时间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验,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加强对黄标车的路检检查。公安交管部门将利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立黄标车布控信息数据库,对黄标车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依法处理。环保部门将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及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进行机动车尾气抽样检测,发现排放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重新检验。
制定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策。政府将适时制定实施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以及办理程序,鼓励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另外,我市还将采取严格《道路运输证》核发变更工作、加强报废黄标车管理、大力推行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加强淘汰黄标车社会宣传等举措,推进淘汰工作落实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