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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7万个 “领舞”现代农业
2016-10-08 09:07:44 来源:大庆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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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实现方式的创新。我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7万个,带动农户9.1万户,户均年增收1.3万元左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舞”现代农业

  东北网10月8日讯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发布已有半年时间了,方案提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个概念,并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定义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所谓“新型”,就是农业经营体系不再以一家一户的小规模农业分散经营为主,而是对传统农业经营方式进行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核心正是“现代农业”,发展目标是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无论是我市被定为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是最近发布的“供给侧改革实施方案”,发展“现代农业”无疑是这些规划或文件的主角之一。那么,目前我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如何?面临什么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

  张德学是大同区八井子乡农民,他创办的“大庆市大同区德学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有500户农民入社,固定资产800万元,集约经营农村土地1.2万亩。

  肇源百果园休闲农庄创始人王振,在5年前组织了22名社员,在580亩荒地上建冷棚200多栋,暖棚30多栋,创办了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年生产果蔬2000吨以上。

  市农委经管总站站长周明久告诉记者,我市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速度非常快。目前,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7万个,带动农户9.1万户,户均年增收1.3万元左右。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的新型经营主体3839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87.1万亩,分别比上年增长18.1%、11.7%。

  “在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中,专业大户是农业规模经营的中坚力量”,周明久说,全市培育发展种植大户1.4万个,其中经营2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537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05.6万亩,占农村集体耕地面积的11.5%。

  除专业大户外,家庭农场渐成现代农业经营“新宠”。据了解,目前,我市有家庭农场1261个,比上年同期增长18.2%,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52.7万亩。

  农民合作社是另一个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已成为农户与市场对接的重要载体。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1925个,比上年同期增长4.4%。其中,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1087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发展到68.6万亩。

  全市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7家,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5家,年销售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农产品年加工能力886万吨,带动种植基地面积650万亩……

  周明久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我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市农委围绕构建粮食、果蔬、畜牧“三位一体”发展格局,不断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配套培育发展措施,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推动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遇“成长的烦恼”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市作为国家第三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周明久介绍说,政府的主导和推动无疑是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我市依托载体培育农业示范园区、棚室果蔬园区、畜牧规模养殖基地,并不断强化政策扶持、注重示范引领、突出农机装备推动、鼓励能人领办创办,使得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

  经过快速发展之后,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面临着“成长的烦恼”。周明久分析认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问题:土地流转难度大、融资难以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配套服务不完善。

  大同区德学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张德学告诉记者,他们的产品不缺买家,合作社有很多生意明明干了就能赚钱,但是由于缺乏资金没法开展。

  与张德学遇到的问题几乎相同,百果园休闲农庄的王振说,在经营过程中,他们最缺资金,休闲农庄1000多万元的基础设施,不是银行认可的有效抵押物。所以无法获得资金支持,影响企业发展。此外,涉农保险只保大田种植,不保他们,使得他们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

  王振说,还有一个是休闲农庄需要基础配套设施,比如到农庄去的道路需要硬化,路边需要垃圾箱等,都需要有足够的资金去实现。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的烦恼”是需要重视的一个课题。

  “成长的烦恼”如何破解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基础是规模化,不过,一位农机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农机社的耕种能力每年可以达到2万亩,实际耕种只有1.8万亩,原因是部分农民不愿意入社或者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农机社。

  如果一片地99%的承包人同意流转给农机社,仅有一两家不同意,这对于农机社而言是非常难受的。那么,为什么部分农民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农机社?

  “这个原因比较复杂,原因之一是农机社给的价格没有达到农民的心理预期”,一些承包人分析,还有就是农民认为土地一旦流转出去,自己打工不赚钱了,回来种地地没了,没有安全感!

  这些问题,必须在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土地有了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流转平台和程序,价值得以体现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才能慢慢被激发出来。

  从政府层面来看,土地确权不完成,土地自由流转就存在现实的障碍。根据市农委提供的我市土地确权工作汇报可以看出,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展较快,全市现已完成档案清理和入户调查工作;各乡(镇)、村全面开展了外业土地测量测绘工作,累计实测耕地面积1018.4万亩,占县(区)上报农村集体耕地面积的107.1%;已完成外业土地测量工作的乡(镇)55个、村473个,分别占乡(镇)、村数量的95%、98%,实测家庭承包地面积890.3万亩,涉及农户34万户。完成实测的地方已相继转入内业阶段工作,全市土地确权登记各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而对于农村金融服务,核心依旧是土地确权,唯有土地权属清楚,流转才能纳入法制化,农村金融服务才能跟得上。

  近日,大庆银监分局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市有12家银行机构开展了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农业产业链贷款余额345735.30万元,较年初增加167024.59万元,增长93.46%,涵盖农业产业链63条。

  这说明,即使在土地确权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也没有停止,一旦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全面完成,农村金融服务问题也会提速。

  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遇到的基础设施服务不足这个问题,大庆市经济学会副会长范海波认为,一旦土地确权完成,土地的金融价值就会被充分挖掘,基础设施服务这个问题也有办法解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另一个烦恼是人才的稀缺以及现代农业经营者管理水平的不足!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程学院院长张伟说,随着我市现代农业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县区表现出了对高级农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旺盛需求。已经有县区领导与我们农大进行农业人才培训方面的短期培训,相信越来越多的“市校合作”项目会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助力!

  张伟说,在现代农业人才引进和使用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我省的农垦总局。总局有一整套的高级农业人才使用经验。比如:给予我校毕业生非常不错的吸引条件,情侣共同选择总局,总局给提供安家费。


  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产业融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现代农业实现方式的创新,不仅拥有土地使用的规模效益,更重要的是农民具备了市场思维”,范海波说,现代农业催生出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村一二三产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传统农业生产属于第一产业,加工业属于第二产业,商饮、旅游等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但是,如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让农村一二三产业界限不再清晰。他举例说:“蔬菜瓜果的种植,本属于第一产业,但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采摘节’就不属于第一产业而属于第三产业的范畴了。”

  再比如:我市有一个种植薰衣草的美好时光公司。她们种植薰衣草是第一产业,开发薰衣草观光旅游属于第三产业,薰衣草种子采摘下来榨油,又属于第二产业,所以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迅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自然融合到了一起,这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之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产业融合,提高了农业经营的整体效益,又逐渐缩小了城乡间的发展差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打破了农村一二三产业各自独立的模式,表明农业从原来低附加值种植为主的生产模式,向高附加值的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服务业增值等方面发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增加,最终会提升我市农业的总产值,提高农业生产的总效益,提高农村人口的收入,改变农业、农村、农民的面貌,最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更重要的是,这种经营模式的迅速发展,仰赖于我市拥有市场思维的先进农民的推动。他们最先看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当中存在的商机,并迅速行动,从中获得了不错的经营收益。

  这实际上是在对我市广大农民进行全方位的“市场教育”,这种“市场教育”比任何官方组织的对农民进行的“学习培训”更具有现实意义。农民会通过看“隔壁”来提升自己的认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是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的农业发展目标是从“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的非常好的实现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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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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