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以姓氏笔画为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任正处级干部人选(11人)
石淑云,女,1969年5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拟免现职,任市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
史文翠,女,1970年7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拟推荐为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人选。
刘宪平,男,1964年6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市人民办事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拟免现职,任兴安区委书记。
孙平,男,1963年3月出生,1986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农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拟免现职,任工农区委书记。
孙宇,女,1977年9月出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萝北县委副书记(正处级),拟免现职,任兴山区委副书记,推荐为兴山区政府区长候选人。
宋彦俊,男,1971年7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工农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拟任工农区委副书记,推荐为工农区政府区长候选人。
张重铎,男,1968年6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兴山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拟免现职,任兴山区委书记。
赵庆玉,男,1966年10月出生,198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萝北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拟免现职,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提名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姜涛男,1970年9月出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调研员,拟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