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媒体曝光台
搜 索
37万房款交一年了 嘉诚地产不办手续不退钱
2016-11-03 11:10:26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燕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11月3日讯“女儿买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公司迟迟不给办手续,要求退款也不退,就是各种推脱。”近日,哈市市民王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去年10月份,女儿通过哈市嘉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交完全款38万元后,却迟迟不给办手续,直到今天也无法正常交易,索要房款公司就是推脱。

  市民:去年10月交全款 现在还住不上新买的房

  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10月份,他女儿通过嘉诚地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哈市南岗区一曼街一处二手房。合同约定他女儿于2015年10月31日前交齐购房款及服务费、咨询费、代收费和代办费共计38万元,交款后,中介在3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更名手续。可是直到今年,中介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房款打到资金监管中心,导致交易无法进行。随后,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买房合同的复印件,以及打房款37万元的发票,上面盖有嘉诚地产的公章。

  王先生说:“女儿工作忙,一直都是我和她妈妈去中介问办理情况,从去年找到今年,都没说法。今年去这几次,只有两个工作人员,他们就说老板不在,啥都只能等老板回来再说,让回去等。有好几次我和老伴带着干粮和水,从早上等到下午,都不见老板和经理的身影。”

  中介:资金监管没商量好 卖家不签字没法办手续

  记者联系到嘉诚地产的程总,他表示:“我们不存在任何问题,会让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解释并提供书面材料和录音证明。”嘉诚地产向记者提供了买卖双方讨论资金监管存在分歧的录音。

  随后,该公司的李经理向记者介绍,此事一直没有办理手续是因为双方没达成资金监管的共识,卖家迟迟不签字,所以没法继续交易。当记者问到买家是否将钱打到他们公司时,该经理表示收没收钱得去财务查,“我只是负责后期的一个跟进”。

  卖方:已和买家签资金监管补充协议 是中介不打钱

  记者联系到卖家吴女士,她说:“我们是去年10月份在嘉诚地产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但中介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把资金转到监管中心,导致我们的买卖无法进行。”记者又采访了吴女士的爱人李先生,他表示:“我们当时签补充协议了,要求全额资金监管,是中介不打钱到监管中心,导致交易无法进行。”

  买方王先生也向记者提供了双方就资金监管签订的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全额监管资金,并定于2015年11月6日开始办理交易更名手续。

  资金监管中心:中介不得收房款 市民可自行打款

  对此,记者联系了哈市资金监管中心,一位姓吕的处长表示,按照规定,中介不允许代收房款,买卖双方签完房屋买卖协议,可按照协议约定自行到交易所监管中心打款,进行资金监管,等房产证下来,再将资金划到卖方账户。

  他提醒市民要注意,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不要图省事,将钱打给中介,要按照程序规定办理,否则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构成民事违约可主张履行义务或返还钱款

  王先生一家应该怎么办?记者咨询了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高广志律师,高律师表示,买卖双方是找哈尔滨嘉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办房屋交易,可中介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将房款打到资金监管中心,这种行为构成一种民事的违约。买方可向嘉诚地产主张履行其代办义务,或向其主张解除合同,同时返还钱款。买方多次索要仍不返款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