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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透支信用卡3万超仨月未还 被判一年半
2016-11-04 09:07:53 来源:大庆网  作者:邹影 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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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信用卡透支消费是常有的事,可是你们知道吗?透支后如果银行催要后仍不偿还,还将承担法律责任呢。

  10月26日,陈伟因拖欠透支款3万余元不还,被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起透支3万余元无力偿还

  今年32岁的陈伟(化名),家住高新区,陈伟没有正式工作又特别喜欢玩,经常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娱乐。

  2012年,陈伟交了一个女朋友,和女朋友一起,自然要消费。没有钱怎么办?陈伟想先去银行办一张透支卡,然后再挣钱慢慢还。

  2012年2月28日,陈伟在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透支金额为5万元的信用卡,随即多次持卡透支,截至2014年4月,透支本金共计3万余元,随后不再还款。

  陈伟每次透支的钱,都用来和朋友一起吃饭,给女朋友买礼物。后来,陈伟每月的工资只有3000元钱,除了正常开销外,根本无力偿还透支的钱。眼见还款日期越来越近,尽管银行多次对其进行催缴,但陈伟一直不予还款,对此银行报警。

  2016年2月28日,陈伟被民警带回公安机关。案发后,陈伟偿还了全部透支本息。

  10月26日,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且透支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伟,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逾期不还款会受刑罚

  那么如何界定“恶意透支”?

  据刑法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超过3个月不归还的,就可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一万至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也提醒市民,信用卡恶意透支,一旦立案,即使还清全部欠款,也是要判刑的,给人生留下污点,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此外,即使欠款数额达不到刑事犯罪,卡账逾期不还,轻则会被罚息,逾期后还会在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所体现,今后办理贷款和信用卡,都将受到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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