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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环保局淘汰燃煤小锅炉239台
2016-11-11 11:13:45 来源:东北网-绥化日报  作者:谢红阳 王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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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1日讯 记者近日从市环保局获悉,省政府给绥化下达的212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239台。

  8月9日,中央环境督察组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燃烧小锅炉淘汰任务的紧急通知》,8月11日,绥化召开了推进会议贯彻部署。8月12日,绥化4个督办组在5天内对市本级建成区内小锅炉进行逐一核查、登记造册。8月25日,市委市政府督察室下发了上半年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工作情况通报,对县(市)区进行督办,要求年末前必须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

  9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了全省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市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推进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淘汰。9月2日,《绥化日报》对绥化已淘汰及末淘汰的小锅炉单位名称、地址、锅炉吨位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9月19日,市政府出台了《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气污染源进行整治的通告》和《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9月20日起,市环保局成立了3个小锅炉淘汰推进组,对市本级禁燃区第一批(1吨及以下)24家28台小锅炉进行了检查,直接下达了限期淘汰的文书,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原有小锅炉,完成淘汰。对逾期没完成的,将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罚款。10月9日,推进组对24家企业进行复查和督办,要求企业按时限要求完成小锅炉淘汰任务,如未按期完成将依照法律处理。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428台小锅炉已淘汰239台,其中各县(市)淘汰188台,市本级淘汰51台。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