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1月11日讯 近日,同江市人民法院对“6·12”案件涉案的8名人员进行了审理判决。以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至11个月,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
记者从同江市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了解到,6月12日,孙某、唐某等十人偷越国境进入俄罗斯水域捕鱼时,被俄方“切克洛亚”号航标船上工作人员发现,俄方将孙某撒下的渔网拽走,让孙某极其不满,他召集其他四船人员,用自制汽油瓶,追撵俄方航标船进行报复。目前,涉案人员中有8人已被抓捕或投案自首,1人被俄警方控制未遣返,1人在逃。随后同江市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对6月14日与俄方航标船“切克洛亚”号船员发生冲突的勤得利农场3名涉案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同江市边境沿线岛屿沟叉众多,地形复杂,边境管理任务艰巨。今年以来,同江市共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加大船管站、执法船只、防爆器材和人员配备投入力度。当前,同江已进入冬季流冰期。按照同江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所有作业船只全部清理拖拽上岸,靠岸休整,实施全面禁捕。
责任编辑:刘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