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5日讯(记者 雷蕾)记者从省政法部门获悉,去年以来,黑龙江省深入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省192个法院、198个检察院分别遴选员额法官5035名、检察官3335名,标志着黑龙江省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面落实到位。
针对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涵盖法院、检察院,类型多、涉及人员数量大、面临问题复杂等实际,省法院、检察院坚持做好顶层设计,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按照统一部署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员额分配、资格设定、方案审定等工作。在资格审查上,实行自愿报名与公开承诺相结合,对于纪检人员、政工部门、司法警察等综合部门报名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入额后进入法官、检察官岗位履行职责,并免除原担任的行政职务;在遴选方式上,严格执行统一程序,除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实行考核入额外,其他人员一律通过考试、考核程序遴选入额;在考试考核分值比重上,根据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将考核分值比重从首批试点的60%提高到70%,突出考察司法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在人选推荐上,坚持以法官、检察官现实表现和业务能力排优劣、论入额,既考虑成绩总体排序和末位淘汰,又考虑综合考试考核排名、司法工作需要、员额分配数量等多种因素,经本院党组推荐、遴选委员会投票表决、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审核,两个批次共差额淘汰人选1338人,切实把优秀司法人才遴选到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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