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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群体"破题:以俱乐部为单位组织比赛
2016-11-23 10:57:5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谭湘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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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1月23日讯 日前,2016年黑龙江省健身瑜伽公开赛在哈尔滨学院举行。比赛分为院校组和社会组,报名参加院校组比赛的俱乐部,组成人员必须为在校学生,教师按社会组参赛。报名参加社会组比赛的俱乐部,组成人员可以是本俱乐部的教练员,也可以是俱乐部的会员。此次比赛486人参赛,156人进入决赛。

  以各俱乐部为单位组织参与的比赛模式得到了参赛者的一致好评。来自某瑜伽俱乐部的教练郭安丽获得了社会组集体决赛的第一名,“以往都是各练各的,通过这样的比赛让大家在一起交流,对提高每个人的水平很有益处。”郭安丽对记者说。

  本次参赛的各俱乐部,均由群众性自发组织,可以说这是我省体育部门在“大群体观”的影响下,走出了与群众性自发健身组织拉近距离的“第一步”。据省体育总会办公室主任刁志丹介绍,以往这种群众体育比赛都由省体育局下通知发到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反馈的效果平平,报名人数不是很多。而这些闲散在社会上的群众性自发健身组织在引领群众全民健身方面往往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据统计,目前全省市地级体育类社会组织共有890个,其中体育社会团体为576个,民办非企业为314个。刁志丹说,省体育局从行政角度管辖的俱乐部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但大多数的健身者以自发健身组织形式存在。此外,还有一些盈利性社会组织仅仅在工商部门登记,省体育局对于这些健身组织来说并没有号召力。因此,要推动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作为体育行政部门,怎样把社会性组织和经营性俱乐部组织起来,拉近体育行政部门与群众健身的距离值得深思。

  刁志丹说,未来我省体育部门的工作方向将从经营性健身场所和群众性健身组织“下手”,拉近体育行政部门与这些社会组织的距离,为这些群众性健身社会组织服好务。例如,省体育局的一些业务性的文件,原来都发到各地市体育部门,现在可直接把国家方针政策送到各俱乐部手中,让这些俱乐部享受一对一的政策了解。此外,各俱乐部也可作为会员单位直接以俱乐部名义参加群众性体育比赛,打破原来以各地市行政区域参赛的壁垒。同时,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也会给这些俱乐部相应的优先,一些有偿的表演活动机会可优先考虑群众性自发组织的健身俱乐部,各俱乐部也承办各类群众体育赛事,由政府购买服务出资。

责任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