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0日讯 29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多起涉及哈市优化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从多个省份购进药品包装,在哈市呼兰区生产假药,并销售到北京,假药的总价值9000多万元。
今年1月至10月,全市法院共计受理各类案件143012件,同比增加了35044件,增幅32. 46%,有效解决了辖区企业立案难问题。另外,今年前10个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涉企案件57807件,同比增加了4412件,增幅8. 26%,结案率71. 02%。此外,前10个月,全市法院共计执结涉企案件8699件,执结标的金额21亿余元,维护了胜诉企业合法权益。
从省外进包装在呼兰制假药销往北京 假药价值9400多万
被告人任某组织其他两名被告人,自2012年开始生产、销售假药。任某先后在浙江省苍南县购进假药包装盒、商标标识、药品监管码等包装材料,在河南漯河市购进生产假药药板的冷铝和PVC,在浙江省瑞安市购进药品空压机,由其他两名被告人等多人在哈市呼兰区用购进的药品空压机生产假冒丹参滴丸、波立维、立普妥等假药药板半成品。
任某等人将生产的假药通过客运等方式运到北京市对外销售。2014年5月22日,公安人员在北京市缴获大量复方丹参滴丸、卡陪他滨片(希罗达)、硫酸氢氯吡咯雷片等药品,以及大量药品包装材料。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收缴的药品均系假药,赃物价值9422万余元。经公安机关对收缴的药品销售账本进行审计,2012年至2014年任某等人制造、销售伪劣药品金额为634万余元。
根据任某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认定被告人任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认定其他两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伪基站伪装成工行客服中心 发诈骗短信近6000条
2016年,被告人宋某伙同曲某(另案处理)流窜至黑龙江省尚志市,由曲某开车,宋某利用伪基站设备,伪装成中国工商银行客服中心95588,向不特定多数人发送内容为积分兑换现金的诈骗信息一天,累计5932条。
被告人宋某利用发送短信的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大型企业欠货款900多万不还被告上法庭 遭索赔100万违约金
原告哈尔滨某汽车公司与被告哈尔滨某大型企业于2008年建立了购销汽车相关配件的业务关系,并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提供产品系列配件,被告按约定向原告支付货款。原告按约定履行了合同,而被告在应付款期间仅给付了原告部分货款,到2015年12月3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共计900多万元,虽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未履行义务。故原告于2016年1月7日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货款900多万元及100万元违约金。
法院反复做原告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地共同研究还款方案,最终达成和解。原告放弃100万元违约金的请求,其余货款900万余元被告在7个月的时间内分期给付,原告还分担了一半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