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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离休人员及1-6级伤残军人2017年度审工作已经开始
2016-12-14 07:42: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洁
生活报12月14日讯 记者从哈市医保中心获悉,离休人员及1-6级伤残军人2017年度年审工作已经开始,各单位需在16日前,按要求据实填写单位信息、定点医院、异地就医、生存认证情况等内容。
在哈市居住的离休干部,须在哈市14所离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所做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就医。每年年审时,可变更一次定点医院。异地安置离休干部,可在安置地选择三所定点医院,每年年审时,可变更一次定点医院。个人账户分两次划入,划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和2017年7月1日,在单位足额缴费到账后划入。为保证离休人员及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待遇,各单位需于2016年12月30日前缴费,有以往陈欠费用的,须足额补缴欠费。
14所离休定点医院: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
哈尔滨市第五医院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
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
哈尔滨二四二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一一医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黑龙江省医院
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
哈尔滨市阿城区中医医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
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医医院
责任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