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玉成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春波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代红光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刘治鹏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春芳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彭佳丽
(2016年12月15日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玉成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春波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代红光为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刘治鹏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李春芳的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