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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明年5月起实施 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
2016-12-16 18:0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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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6日讯(记者 杨帆)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6日结束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条例特别针对我省特点,做出了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的规定,用法律手段保护龙江生态发展空间,促进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提升食用农产品安全和品质,加快打造我省作为国家级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据了解,我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于2012年,自施行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省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制度和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尽快修订食品安全条例,与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衔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把我省近几年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制度、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突出规范了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农产品批发市场检验检测;学生、托幼及养老机构等群体性就餐和网络经营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经营、食品摊贩;法律责任等六方面内容。条例加大了食品安全的处罚力度;加强了重点环节的监管;兼顾了服务与监管,较好地处理了食品安全和发展经济、就业创业的关系。

责任编辑:王辉

【专题】龙江非转基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