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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设计图案征集活动启动
2016-12-18 12:18: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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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8日讯(记者 雷蕾)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大力弘扬“非常能战斗,非常能吃苦,非常讲奉献,非常听指挥”的龙江公安精神,树立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黑龙江省公安厅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设计图案。

  据介绍,“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分“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在职)荣誉章(牌)”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退役)纪念章(牌)”两类,将分别颁发给全省公安机关从警满30年的在职在编民警、截至退休前一年从警满25年的正科级(含)以下在职在编女民警和从事公安工作满5年、经批准退休或因工作需要即将调出公安机关的民警。

  “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设计图案征集活动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结束。

  在设计要求方面,“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形状不限,其中,荣誉章设计最大直径(边长)不超过6cm,荣誉牌设计最大直径(边长)不超过12cm,均须有警徽图案;设计者应至少设计提供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黑龙江省人民警察纪念章一套或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纪念牌一套;图案设计思路要紧扣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充分彰显“非常能战斗,非常能吃苦,非常讲奉献,非常听指挥”的龙江公安精神;图案设计要将黑龙江地域特色与黑龙江公安特色有机融合,充分展现我省公安民警的魅力和形象;图案设计要尽量突出立体感和层次感,具有较深的人文内涵和较强的艺术审美价值。

  设计者在投稿时,除应提供设计平面彩图外,还须提供相关设计说明(包括作品主题、设计思路、制作方法等),同时提供设计者的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投稿作品应通过信件邮寄并电子邮件传输两种方式送交。信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邮编:150001,并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设计图案”字样;电子邮件传输渠道:chinapolice1969@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标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设计图案”字样。联系电话:0451—82897360、82696257。

  “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设计图案征集活动结束后,将对初步筛选评定出的10件入围作品将通过龙警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布,由广大群众、全省广大公安民警投票,评选出公众心目中最佳的“黑龙江省人民警察荣誉章(牌)”设计作品。

  结合投票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再次审定后,从10件入围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名(即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