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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出生证信息系统年底实现全国联网 补办证更方便
2016-12-22 09:31:50 来源:大庆网  作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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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2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大庆市将于年底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简称出生证)信息系统,新系统将实现全国联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机构内签发的在有资质的助产机构进行办理,机构外签发和补发的在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办理,换发证件原则上由原签发机构进行办理,特殊情况请咨询各县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

  据了解,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由国家妇幼保健中心统一开发,系统信息全国联网;新系统明确了监管主体、业务指导主体和签发主体。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具有法律效力,可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出生时健康状态及身高体重等);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也就是父亲是谁,母亲是谁);可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凭证(没有出生证不能落户);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儿童期的检查,打防疫针等);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如入托、入学,迁户口、出国、旅游、参军等)。

  《出生医学证明》包括首次签发、换发和补发,办理需要哪些注意事项?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一般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后即首次签发,通俗讲就是在哪生在哪发。需家长提前把新生儿姓名起好,然后按照各医疗机构签发需要提交的材料准备相应材料,一般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等。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需提交的材料:申领人提出书面申请(自己写),并提交原签发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机构或户籍机关)、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的户籍证明、现住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登报声明原件。补发机构是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提醒各位家长,开出生证要及时,时间越长需要出具的材料越多,甚至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请家长尽早为孩子办理出生证。

  各县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分别是:

  萨尔图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279262

  让胡路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594778

  龙凤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233892

  红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193813

  大同区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271791

  肇源县妇幼保健院:8223343

  肇州县妇幼保健院:8523523

  林甸县妇幼保健院:13945986450

  杜尔伯特妇幼保健院:3428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