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孙玉芝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肖华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人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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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孙玉芝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肖华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人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