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01-20 20:04: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

  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主任符凤春同志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持续贯彻落实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创新实施“五大规划”、加快发展十大重点产业、深入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广义

【专题】聚焦2017年黑龙江省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