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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委政法委: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法队伍
2017-02-09 21:43: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薛立伟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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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9日讯(薛立伟 记者 雷蕾) 近年来,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坚持把加快推动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作为目标方向,立足职责定位,积极探索实践,渐次展开、深度推进解决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下的基础性、保障性、机制性难题,为政法工作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保障。

  继东莱派出所受国务院命名、王影荣获公安一级英模之后,哈尔滨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政法先进集体,哈市道里分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王伟、王蕴卿、刘墨莲等70余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模范检察官、模范法官、公安英模等国家级荣誉,为全市政法干警树立了标杆和榜样。

  着眼锻造忠诚之魂 打牢思想根基

  “我们成立了全市政法先优模报告团,在全市巡讲47场、受众3万余人次。”哈尔滨市委政法委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强化理想信念引领,立足自身实际,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整作风、树形象、做表率”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创新载体方法,大规模、多层次组织教育培训,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哈尔滨”专题培训;在延安、井冈山等革命圣地开展政治轮训。

  在发动政法机关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比武等基础上,充分利用高端资源,每季度举办“全市政法大讲堂”视频授课,聘邀中央司改办、国防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大、清华的专家学者开班主讲,已持续推出精品课程30期,受到了广大干警欢迎和好评。

  着眼筑牢纪律之堤 强化制度保障

  “我们注重队建工作汇报、违法违纪查处、重点工作责任等制度的建立完善。”哈尔滨市委政法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下发《哈尔滨市政法机关公务员辞退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市委政法委督察工作办法》《政法系统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哈尔滨市各级政法部门严格依规执纪,辞退清理了16名违纪违法干警。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和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名义,分别下发《实施细则》和《通知》,从明确主体责任入手抓落实、抓执行,健全预防和惩戒机制。通过一系列重在治本、严于问责的刚性制度,切实发挥了制度“防火墙”作用。

  着眼夯实建设之基 提高管理水平

  落实干部协管职能,健全人员准入机制,坚持深入督察巡查……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坚持依法履职,出台《市委政法委协助管理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的意见》、《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协管干部管理监督的工作意见》等制度,特别是市直政法部门对处级干部调整前和政法领导干部提拔、交流等职务变动时,严格实行市委政法委审核备案。同时,为同级党委当好参谋助手,为政法各部门和区县(市)协调解决困难。5年来,协审政法领导干部269人次,选派7名委机关干部到区县(市)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任职。今年区县(市)换届中,哈尔滨市委从哈尔滨市委政法委抽调9名处级干部,全程参与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三长”人选的审核把关,18个区县(市)全部参照市里模式,制定了协管政法领导干部意见或办法。制发《哈尔滨市录用、调入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其《补充通知》。5年来,通过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各区县(市)委政法委班子平均年龄已降至47.9岁,班子中50周岁以上干部从76人减少到了10人。

  据介绍,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将常规督察与重点督察、面上督察与深层督察、集中督察与交叉互查、发现问题与跟踪回访有机结合,加大结果运用力度。2014年,专门成立由干部、纪检、执法司法监督、警风警纪督察、涉法涉诉信访督查等处(室)组成的工作组,深入政法基层单位开展巡查,并将2012年以来录用、调入干警履行审批程序及手续等作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了相应处理。仅近3年来,就明察暗访各级政法机关和窗口单位1823个次,下发《督察通报》77期,由各相关单位严肃查究涉事责任人,按规定反馈市委政法委备案,并与本单位年度考评挂钩。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