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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交通事故纠纷可通过仲裁调解 5000元以下案件仅需100元仲裁费
2017-03-04 20:59: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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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日讯(记者 雷蕾)日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站正式成立,有效填补了运用仲裁方式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哈市交通案件处理中的空白地带。

  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来说,陷入旷日持久的赔偿纠纷是件麻烦事。群众接受交通事故争议仲裁调解,省心省力是最大特点。通过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站处理纠纷,一般可以当场为当事人出具结案文书;对于争议标的额在2000元以下的案件,免收仲裁费,标的额为5000元以下的案件,仅收取100元仲裁费用,成本大大降低;同时,工作站出具的结案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醒市民,以下5种交通事故纠纷可申请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站调解:

  1.经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调解成功的,当事人担心对方反悔或余款难以付清的,可以申请仲裁确认。

  2.经交警部门调解后未达成协议的,可转交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站继续调解。

  3.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已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可以申请仲裁确认。

  4.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直接选择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站继续调解。

  5.外地司机在当地发生的交通肇事,经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后,为了尽快解决事故纠纷,可申请交通事故纠纷仲裁调解工作站及时办理调解。

责任编辑: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