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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物业退出小区交接时须街道办到场
2017-03-08 10:13:39 来源:生活报  作者: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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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8日讯 日前,哈市政府下发通告,通告要求,物业公司退出小区时,应依法办理退出交接手续,移交有关资料、财物,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行为指导与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时,业主大会未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社区物业服务机构或者由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应急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临时接管。经业主大会决定,业主也可以自行管理。

责任编辑: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