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0日讯(记者王北北张隽珊)日前,《哈尔滨市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正式实施。《预案》称,建立完善全市煤矿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基础数据库,为煤矿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预案》明确把保障煤矿工人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救援力量强的国有煤矿兼顾地方小煤矿,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
煤矿企业建立危险源数据库
《预案》要求,市安监局建立全市煤矿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各产煤县安监局对全市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风险高的煤矿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煤矿企业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的危险源数据库,同时报送安监部门,重大危险源报市安监局备案。
造成30人以上死亡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级别。其中,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下同),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下同),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建立完善煤矿重大危险源等数据库
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煤矿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利用本单位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当地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人员,要根据煤矿事故的类别、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控制进入灾区的人员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方可进入事故区域实施救援。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均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各级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要充分利用公共通信、信息网,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通信与信息网络,确保应急救援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建立完善全市煤矿重大危险源、救援力量、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措施和专家基础数据库,为煤矿事故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