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讯(刘平 记者 侯巍) 日前,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清河分局成功侦破盗窃车内财物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被刑事拘留,经深挖余罪,从中侦破了40余起特大流窜系列盗窃案,现已查证核实其盗窃作案23起,案值达20余万元。
3月7日晚,八五三农场场部居民区相继发生3起盗窃车内财物案。次日,清河分局相继接到群众报案,根据案情,该局连夜组织警力开展串并案侦查工作。办案民警在走访中调取了辖区主要街道、居民小区、商家门市等百余处视频监控影像,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随即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经审讯,刘某某,24岁,是饶河县人(没有户籍),曾因盗窃被东方红林业法院判刑两年半,2015年6月刑满释放。对7日夜晚3起盗窃车内财物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供述出狱后重操旧业,在八五三农场及周边地区曾先后疯狂实施盗窃车内财物、撬盗小卖店、盗窃农用车等40余起案件。
目前,清河分局正与周边涉案公安机关联手加紧开展侦查破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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