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3月14日讯 今年,在红光农场务工的农民工再不用为能否及时领到工资而发愁了,《红光农场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的实施,给2017年红光农场各类施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立规矩”,为农民工兄弟分毫不差地拿到工资撑起“保护伞”。
红光农场近日通过了《红光农场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规定中要求,2017年,凡是在农场施工的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向上级人社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施工单位必须在农场财务、人社、建设等部门的监督下每半个月兑现一次农民工工资,工程项目结算时需预留工程款的20%,优先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即农场)停止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60日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农场按规定返还施工企业上缴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