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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哈市10吨以下小锅炉全淘汰 三环内棚户区完成改造
2017-03-18 08:5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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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8日讯(记者 刘嘉)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到2020年,哈尔滨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4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九县(市)城关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4万户左右,三环内棚户区(含城中村)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实现重点区域无燃煤;实施燃煤电厂污染物超低排放。

  据介绍,2016年哈市用煤总量3798万吨,91.2%的燃煤由锅炉消耗。目前,哈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约占区域锅炉总台数的83.5%,消耗煤量占全市燃煤总量的3.1%,理论排放烟粉尘总量占全市燃煤烟粉尘排放总量的8.2%或更高。共有4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111台;10蒸吨以上4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8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993台。

  据了解,今年2月初省政府召开第80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哈尔滨市进行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试点工作。哈尔滨市形成了《哈尔滨市压减燃煤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工作方案(草案)》,目前已经具备提交省政府专题会议审议条件。根据《草案》,2017年底,主城六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松北、平房)建成区及工业园区91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1万户左右。2018年底,呼兰、阿城、双城三区,九县(市)城关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1080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启动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1万户左右。2020年底,城九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4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启动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2万户左右,三环内棚户区(含城中村)全部完成搬迁改造;探索农村燃煤清洁化,实现重点区域无燃煤;燃煤电厂、大型集中供热中心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污染物超低排放,空气质量争取进入74个城市排名前3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