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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 我省与广东省 哈尔滨与深圳对口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2017-03-18 22:1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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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8日讯(记者 杨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其中,我省与广东省、哈尔滨市与深圳市结成对口合作关系,将通过市场化合作促进要素合理流动、资源共享、园区共建,开展干部交流培训,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内生活力和动力,在合作中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谋发展。

  方案提出,要对标先进经验做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对内对外开放,实现发展理念共享。支持将东部地区成熟的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在东北地区复制推广,鼓励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合作承担国家改革试点任务。引导东部地区有实力的企业参与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允许具备条件的东部地区民间资本在东北地区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东北地区与京津冀地区融合发展,支持东北地区与长江经济带、珠三角地区加强经贸投资合作。邀请东部地区标杆企业、先进园区、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赴东北地区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方案明确,开展产业务实合作,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发挥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支持东北装备“装备中国”、走向世界。鼓励引导东部地区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在东北地区设立研发制造基地。促进东北地区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与东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形成协同放大效应。支持东部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行业企业对接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在东北地区培育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

  方案明确, 鼓励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建立农业和绿色食品长期产销对接关系。东部地区要发挥电子商务、营销网络和商业模式等方面的优势,支持东北地区特色农副产品进入东部地区市场。推动东部地区金融机构在东北地区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加强跨区域物流业合作,开辟更多物流通道,鼓励引导东部地区大型物流企业参与东北地区港航物流业发展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地区分拨中心建设。开拓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文化交流新渠道,支持对口合作城市、对口合作省份重点城市间加密航线和高铁班次。支持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跨区域开发东北地区优势旅游资源,合作建设一批特色旅游小镇。

  方案提出,鼓励对口合作省市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加强科技研发与转化、高校院所交流合作、创业创新合作、高端人才交流。实现功能区对接、合作园区共建、重点城市合作、多层次合作体系建设。

  到2020年,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取得重要实质性成果,建立起横向联动、纵向衔接、定期会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范围、广领域的合作体系,形成常态化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在东北地区加快复制推广一批东部地区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举措,共建一批产业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跨区域合作项目,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对口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王辉